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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1日起,巴西对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起重设备进口提出更明确的合规门槛:相关产品需同时满足ANVISA电池安全评估与INMETRO NR-12机械安全认证要求。对涉及电动葫芦、堆垛起重机、AGV转运起重机等产品的出口商、进口商、采购方及供应链服务环节而言,这不是单一证书补充,而是直接关系报关、交付与履约安排的准入要求,因此值得行业持续关注。
根据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(ANVISA)与国家计量、标准化与工业质量研究所(INMETRO)联合公告,自2026年6月1日起,所有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起重设备在进口时,必须同时通过ANVISA电池安全评估(RDC 113/2023)以及INMETRO NR-12机械安全认证。
适用范围包括电动葫芦、堆垛起重机、AGV转运起重机等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起重设备。公告同时明确,如未持有上述双认证,相关产品将被巴西海关扣留并退回。
分析来看,直接从事对巴西出口或进口业务的贸易企业,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。原因在于新规把“双认证”与进口放行直接挂钩,影响首先体现在订单承接、单证准备、出运安排和清关风险控制上。当前更值得关注的是,企业不能再将认证视为到港后的补充事项,而需要在发货前确认合规状态。
从行业角度看,加工制造企业的关注重点不只是设备本体,还包括其锂电池动力部分与整机机械安全要求的衔接。由于此次要求同时覆盖电池安全评估和机械安全认证,制造企业在面向巴西市场供货时,需要关注产品是否属于新规覆盖范围,以及认证资料是否能够与具体出货型号对应。
对于巴西当地采购方、渠道商或项目采购部门而言,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前审核与交付确定性上。观察来看,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双认证,设备即使完成发运,也可能在进口环节被扣留并退回。因此,采购环节需要更重视供应商资质、证书状态与交付承诺之间是否一致。
报关、物流及相关供应链服务主体虽然不是认证申请主体,但在实际业务中会更早接触单证完整性问题。分析来看,新规将使清关前的资料核验变得更关键,尤其是涉及锂电池动力起重设备的品类识别、证书匹配和出运节奏安排,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履约稳定性。
企业首先需要核实自身出口或采购的设备,是否属于“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起重设备”范畴。对于电动葫芦、堆垛起重机、AGV转运起重机等已在摘要中明确提及的品类,应优先纳入重点排查范围。
从实务角度看,企业需要关注的不只是“是否做过认证”,而是相关认证是否已经覆盖拟进口产品。涉及对巴西出货的订单、型号、动力配置和单证资料时,应避免把笼统的合规表述等同于可直接进口。
由于未持双证的产品将面临被巴西海关扣留并退回的后果,企业在出运前就应与客户、进口方及服务商确认资料状态。分析来看,真正的业务风险不只在认证本身,还在于是否把认证核验嵌入发货决策、交付承诺和客户沟通流程中。
观察来看,虽然强制执行时间和核心要求已经明确,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仍应持续关注官方后续表述、执行细节及业务口径变化。尤其是在品类界定、资料提交和进口环节衔接方面,后续信息仍值得跟踪核验。
编辑观察来看,这条资讯的核心意义在于,巴西对锂电池动力起重设备的进口要求已不再停留在单一维度,而是将电池安全与机械安全并行纳入准入条件。对于行业来说,这更适合理解为已经形成明确执行结果的合规变化,而不是单纯的政策风向。
与此同时,这一变化是否会进一步影响企业的供货组织方式、市场筛选逻辑或客户验厂要求,当前还更适合保持观察。基于已知信息,可以确认的是,进口环节的合规门槛已经明确抬高;但围绕执行细节、业务适配和市场反馈的部分,仍需以后续官方信息和实际操作情况为准。
综合来看,这条资讯对相关企业的提示非常直接:凡涉及巴西市场的锂电池起重设备进口,双认证已成为必须满足的前置条件。它带来的首先不是抽象的长期趋势,而是现实的报关与交付约束。
因此,当前更适合将其理解为一项已落地的准入规则变化。对于出口、采购、清关与项目交付相关主体而言,重点不在泛泛讨论影响,而在尽快核对产品范围、认证状态与单证安排是否匹配实际业务。
本文基于用户提供的资讯标题、事件发生时间和事件摘要生成,已知信息包括:2026年6月1日起,巴西ANVISA与INMETRO联合公告要求所有以锂电池为动力的起重设备进口时同时具备ANVISA电池安全评估(RDC 113/2023)及INMETRO NR-12机械安全认证,未持双证者将被巴西海关扣留并退回。
此类资讯在常规核验中,通常可进一步结合官方公告、标准组织文件、企业公告、行业协会信息及权威媒体报道进行交叉确认。需要说明的是,输入信息中未提供具体官方来源链接,因此有关执行细节、适用品类边界及后续口径变化,仍需持续核验与关注。